简讯:证监会统一部署 A股《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布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引导上市公司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规范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在证监会统一部署下,2024年2月8日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1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同时发布,自2024年2月8日起至2月29日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指引在现行规则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完善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要求,共设置6章58条,涵盖20个具体议题。明确上市公司应当围绕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核心内容对拟披露的议题进行分析和披露,以便于投资者、利益相关者全面了解上市公司为应对和管理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所采取的行动。同时,针对环境、社会、公司治理等方面设置碳排放、污染物、生态系统与生物多样性、循环经济利用、乡村振兴、供应链安全等多个议题。在议题选择方面,既体现国际共识,又充分彰显中国特色和优先关注事项;在指标设置方面,相关要求坚持宽严相济、综合全面;在推进节奏方面,坚持强制、半强制和鼓励相结合。
A股上市公司中的上证180指数、科创50指数、深证100指数、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按照本指引编制。同时,鼓励其他A股上市公司自愿披露,自愿披露也应遵循指引要求。
可以是《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或《上市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需强制披露的上市公司最晚可在2026年4月30日前首次披露2025年度报告,在2025、2026年度报告期内难以定量披露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对当期财务状况影响的,可仅进行定性披露。
“创新驱动”与“科技伦理”议题,科技伦理议题首次出现在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中,从最新指引来看,愈发明显科技发展将作为中国上市公司的特色议题。
“生物多样性”议题,这是首次出现在中国上市公司ESG报告要求中。
明确了数据质量的要求,采用公认的国际、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规范要求的术语、单位和计量方法。便于对披露主体不同时期的量化数据和信息进行纵向比较以及对不同披露主体的信息进行横向比较。
商道咨询认为,这一指引征求意见稿体现了国际接轨和结合中国国情这一理念。从接轨国际角度来看,第一,指引征求意见稿考虑了双重实质性,这和欧盟的《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的理念是一致的;第二,指引征求意见稿在信息披露框架中用到了“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维度的框架,这一框架与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的框架基本一致。从内容上看,指引征求意见稿内容涵盖了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很多方面的内容,议题覆盖度比较全面。同时,指引征求意见稿还结合当前国内外的热点,特别突出了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和科技伦理等因素。商道咨询预计,这一指引意见稿的出台会极大的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和ESG报告的数量和质量。尽管指引意见稿只要求部分的上市公司“应当”披露,但同时也提出了“鼓励”其他的公司按照这个指引来编制。这向市场释放出了强烈的政策信号,会有更多的上市公司因为政策因素或同侪压力而发布报告。客观地说,发布ESG报告有利于上市公司更全面地展示自身可持续发展绩效,以便和财务绩效结合,完整呈现公司价值,这将有利于真正有长期价值的公司在众多上市公司中脱颖而出。
北交所就可持续发展披露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证券报:证监会统一部署,交易所发布!
证券时报:让优质企业彰显投资价值!刚刚,沪深北交易所重磅发布!
证券日报:A股重磅!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披指引来了!